对皇帝自称“奴婢”的人,不只蒙古人,也包括西夏及其以西地区各种人群在内的色目人、北方汉人,以及南宋故土上的人。这一点与清朝还不一样。在清代有权利对皇上自称奴才的人,只限于八旗中人。但在元代,可以说全体官僚都已变成蒙古皇室的奴婢。
二十多年前,我在美国亚洲学会的一个分组讨论会上报告过自己的这项研究。一位担任评论员的美国教授把我提出的这种历史现象概括为“元代社会关系的奴婢化”趋向(slaverization)。这种奴婢化在蒙古社会里,本来是带有很大亲和力的联结人际关系的黏合剂。蒙古主人与“老奴婢”(?t?gü bo’ol)之间,会结成极其亲密无间的个人关系。元代文献因此把皇家的“老奴婢”翻译为“元勋世臣”。
元末有一个皇家“老奴婢”,尽管已是身居最高位的大官僚,却照样把自己的儿媳妇送入宫中做皇太子的奶娘。所以当时人都把他的儿子脱脱称为“奶公”,这位“奶公”后来也做到宰相。脱脱的儿子加剌张与皇太子同岁,两人整天在一起玩耍。有一天他先背着皇太子在宫中绕行,接着皇太子也想把加剌张背起来走。加剌张说,我是奴婢,不敢让主人背。皇太子急得大声号哭,惊动了皇帝。老奴婢的身份是世袭的,元代称为“大根脚”,就是出身高贵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