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人们所提出的术语定义所作的批评中,有两处是关键性的。也许,摈弃(善)术语定义的最为明显的理由是,我们可以指出那些该术语可为之定性而定义却不能为之定性的事物,反之不然。任何人都可以毫不费力地想象,被设想的“善”定义已遭到来自以上两个反驳的困扰。但即使在术语意义与该被设想的定义相一致时(或在我们无法确定它们是否相一致时),我们仍常常看到一个被设想的定义并没有表达我们使用该被定义之术语所意味的东西。举例来说,我们会拒绝用“所有内角都相等的三角形”来定义“等边三角形”。这正是以下说法的理由,这一说法认为,大多数被设想的“善”定义——即:众多诸如将善等同于广泛性或实在性的形而上学的定义,以及众多诸如将善等同于产生愉快或成为欲望对象的心理学定义——都可以被否定。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该被设想的定义在第一眼看上去就是错误的,也不在于它将要被人们拷问,而是在于它经受不住拷问。
佩里教授自己对摩尔教授的批评是以下面的方式进行的。摩尔认为,假设“善”被定义为“为某人所欲望”,这一定义被以下事实证明有误,该事实是,尽管战争为某人所欲望,追问战争是否是善的仍然可能。佩里教授似乎承认以上这一事实对被设想的定义来说是致命的,因为他打算用一种他明显认为是不同的定义——即:“在某种意义上的善=为某人所欲望”——来取代以往的定义。于是,他竭力用以下说法来回避摩尔教授的反驳,这种说法是:这一不同定义是正确的,它能与以下的追问很好地相恰,即:在这一不同定义中我们仍可以追问(我们显然可以追问)如果在这种意义上战争是善的,那么,在诸如为所有人所欲望的或义务的或美丽的等其他意义上,战争是否也是善的。[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