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京城开始流传起这么一句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思是,穷苦小民打官司没钱没人通关节也不怕,自有铁面无私的活阎王包公为你做主;而那些高官富豪尽管有钱有人通关节,却通不到包大人那儿。
包拯是一个嫉贪如仇之人。在《孝肃包公奏议》中有一篇《乞不用赃吏疏》,其中第一句便是:“臣闻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包拯认为,为官的贪污受贿,历朝历代都屡见不鲜。由于宋朝集权中央,守内虚外,重文轻武,所以官繁吏冗的现象更突出,再加上朝廷没能及时采取有效的肃贪措施,所以贪污之风更甚。为此,他请皇上对贪官污吏加以严惩。而他自己,一旦发现同僚中犯有贪污罪,也总是翻脸不认人。
嘉祜四年春,开封富民刘保衡因开酒作坊赔了本,欠了100多万官曲钱。三司(主管全国财政赋税的机关)派人催还,他只好变卖家产去还债。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趁火打劫,以极低的价格购买了他的房产。包拯得知此情,立即上疏,弹劾张方平说:“方平身主大计,而乘势贱买所监临富民邸舍,无廉耻,不可处大位。”宋仁宗赵桢遂罢免了张方平,改任宋祁为三司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