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不是吗?
纵观“三牛风波”全过程,我们不难发现一个令人欣喜的现象,那就是事件本身是由武威到底选拔了什么人才,为何这样选拔而不是按“法”、按“条例”来选拔等问题,引发了人们对我国现行的人才制度、法律及政策的巨大争议,通过激烈的争议,大家才清醒地认识到用人选人问题应当更加解放思想、更加符合国情、更加满足发展大局所需等一系列与观念和制度改革相关的问题。
2012年1月30日,当一位中央领导同志看完《坐着“火箭”西部任职新绛“穷二代”工作半年官至副县》的报道和了解了“焦三牛事件”及武威“公选”的基本情况后,就写下了这样一段批示:焦三牛被公选为副县级干部好得很。清华的高材生毕业后志愿去西部贫困地区乡村工作这是一好;甘肃武威用改革的办法公开选拔副县级干部这是二好;焦三牛从12个报名者中以面试、差额考察、差额推荐、差额票决全部名列第一而中选这是三好。此“三好”很有典型意义,其意义就在于用改革的思想和创新的办法选人才,那些有觉悟、有知识、有为人民服务决心的年轻人就可以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