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点上,人格主义者要求人们注意科学的某些基本的预设。自然的世界存在的一切证明都是在人的有意识的经验中找到的。一切实验性的观察、对实验的一切解释、构成科学的一切知识,都是在人的有目的的、有意识的经验中找到的。经验表明,“物理能量”的惟一证据是通过观察有意识的个人经验的类型变化找到的。衡量了这些科学的预设,人格主义者提供了这样一个假设,总是在意识和对人的影响中显示自身的能量本身便是一个有意识的和人的动因。科学中找不到任何东西可以证明或证否这个假设;然而,它与所有科学的事实与方法一致,而且可以接受检验,即使不是通过科学的试验,也是通过它组织和解释个人生活的全部证据的能力、一切证明的能力——即个人生活的整体、个人生活的价值和目的。
换言之,人格主义的信念是,一切自然的能量都是一个宇宙心灵的活动,我们的价值经验着的这个心灵是永恒的上帝。每一条自然法则都是上帝的法则,每一自然的能量都是上帝的行为。自然主义者可以在这一点上进行反驳:如果愿意,你可以称之为上帝,但除了给自然施洗你又做了些什么?称之为上帝对你有什么好处?对这些经常重复的挑战,两个简单的回答就足够。第一,我们得到了一个完整的世界;据此我们可以把自然同我们的理想价值联系在一起考虑。如果自然是行动着的上帝,我们便有理由相信人的价值是上帝的目标,即使自然灭亡了,上帝完全改变了他的行动方式,人格与价值仍会存活。爱是“创世的终极法则”。第二,我们获得了宗教的基础。宗教本质上是崇拜、祈祷,及其在生活中的成果。针对无意识的自然体系的崇拜和祈祷不仅不能令灵魂感到满意,而且是不合理的。因此,大多数自然主义者要么不祈祷,要么祈祷;但若他们祈祷了,就只能使用理性的语言和采用理性的态度,而仅当自然是有意识的、有人格的上帝的行为时,他们使用的语言和采取的态度才可能是理性的。一个做祷告的自然主义者是不正常的。在结束关于这一要点的讨论时,我们可以再次重复,人格主义的信念与科学精神完全和谐。如果自然就是行动着的上帝,那么不需要对任何科学规律或科学方法进行修改。但是人格主义者认为,科学不是全部真理,生活包含的内容大于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