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宗教派别都是在民间创建的。那些教派通常从民间吸引了它们最早的同时也是它们最多的新教徒。因而,严格的道德体系,除了极少数以外,几乎总是被那些教派所采用。因为这个体系最能使它们博得最初提出对已经建立起来的体系进行改革计划的那一阶层人民的欢迎。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许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一直通过这个严格的体系加以提炼,甚至是通过使他达到几分愚蠢的程度以博得那些人的信任。而且这种极端的努力往往使他们比做任何其他事更能够获得百姓的尊敬和崇拜。宗教派别普通是从严肃体系发源的。
有身份有财产的人,就其地位说,是社会中显赫的人物。他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社会,而他因此就不得不注意他自身的一切行动。社会尊敬他到什么程度,和他的权威与名望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凡是社会上损害他的名声,失去信用的事,他都不敢妄为;他得小心翼翼地注意社会对于他这种有身份有财产的人一致要求的那种道德,不管这种道德是自由的还是严肃的。相反,一个地位低下的人就不同了,他谈不上是什么社会的显赫人物。当他在乡村的时候,他的行为也许有人注意,所以他自己也许也要当心自身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而且只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说他有他的名声,行为不正就会损害到名声。但当他一走进大的社会,他马上就沉于卑贱和黑暗中了。他的行为就再也没有人观察注意了,于是他就任情而动,不加检点,沉溺于一切卑劣的游荡和罪恶中。这是经常会发生的事。一个人想从其微贱的地位脱离出来,想引起一个体面社会对他行为的注意,那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成为一个小教派的信徒。一旦成为某个教派的信徒,他马上就会受到几分从来不曾受到过的尊重。为了教派的名誉,一切教友都要留心观察他的行为;如果他做出了寡廉鲜耻的事,或者他所做的大大违反了同门教友所相互要求的严肃道德律,他就要受那老是被看作一种极其严峻的惩罚,即开除教籍,虽然这惩罚不具有民法上的效果。因此,在小教派普通人民的道德上,几乎常是特别有规则有秩序的,比在国教要严肃得多。比较实际地说,这些小教派的道德,往往有些过于严格,过于不合人情,让人讨厌。在小教派中道德是正规的和有秩序的,甚至是过于严格和不近人情的。